在线咨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其他公示 > 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

宁德市2023年度第二季度突发环境事件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3-07-21       发布人:宁德市生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一、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及信息公开情况

  第二季度,我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展及下阶段趋势分析

  我局研究印发了《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应急工作要点》(宁市环应急〔2023〕3号)、《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回头看”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和企业预案抽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宁市环应急〔2023〕1号)、《宁德市生态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等文件,围绕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专项排查、企业应急预案抽查、环境应急演练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强全市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强化隐患问题整改、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持续做好我市生态环境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一)强化环境风险企业预案备案管理

  在梳理近年来企业备案情况的基础上,对照应当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要求全市备案超过3年或已备案但未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的企业,对预案进行修订备案或者开展回顾性评估。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完成预案备案企业63家,其中修订42家。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及《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和企业预案抽查综合评分方案(试行)》要求,分解下发各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抽查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51家风险企业应急预案抽查。

  (二)持续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成立市局生态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宁德市生态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统一部署、推进我市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高风险企业、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地、涉危险废物企业、核技术利用单位等排查对象,开展全要素自查、排查。同时,结合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对2022年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整改是否到位,问题是否反弹。第二季度,全市共排查企业82家次,发现一般环境安全隐患60个,目前35个已完成整改,25个正在整改。

  (三)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根据《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和企业预案抽查综合评分方案(试行)》要求,指导各县级生态环境局、东侨分局制定2023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计划,明确演练目的、确定演练内容,充分利用演练去验证、改进和完善应急响应流程。5月份,福安市和霞浦县分别成功举办了交溪流域、罗汉溪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下阶段,我们将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环境事件的底线,按照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各项任务,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


免责声明:宁德企业环境信息自主公开网(披露平台),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或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可通过本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环评信息公开、公参公示和全本公开,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配套文件中的网络平台要求。在本平台公示有关信息和内容,由发布单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