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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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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

发布时间:2023-12-25       发布人: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1

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

古田县城西街道宝峰村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古田溪水力发电厂

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位于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西街道宝峰村,电站装机容量250MW,单机容量125MW,年平均发电量2.50亿kWh,年平均抽水电量3.33亿kWh,综合效率75.0%。电站建成后在系统中主要承担系统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利用古田溪一级水库,下水库利用古田溪二级水库。输水发电系统布置于古田溪一级电站水库和古田溪二级电站水库右岸山体内,引水系统和尾水系统分别采用一洞两机和一洞一机的布置方式。输水系统总长约2693.06m(沿1#机),其中引水系统全长约2347.54m,尾水系统全长约345.52m,上、下水库进/出水口之间沿输水系统方向水平长度为2767.92m,电站距高比22.60。地下厂房位于输水系统尾部,距上、下水库进/出水口事故闸门中心线距离分别为2328.90m和245.91m,采用引水钢管垂直进厂,洞室群由主副厂房、主变洞、母线洞、进厂交通洞、出线洞、通风兼安全洞等组成。主副厂房洞、主变洞两大洞室平行布置,不设置尾闸洞。地面出线场位于下库进/出水口左侧直线距离约123m处,场地高程为260.00m,场地尺寸24m×21m。

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措施投资3509.44万元。

(一)主要环境问题

1.水环境影响:(1)施工期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或林地浇灌,对坝址下游及施工区下游水质影响较小。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对坝址下游及施工区下游水质影响也较小。(2)运行期影响:古田抽蓄电站建成运行后,曹洋溪不同来水条件对上、下水库产生的影响不同,但对下水库的影响局限在下库进/出水口至库中区域,对上水库的影响主要在上库进/出水口附近区域。待古田溪一级电站生态泄流设施改造完成后,加上古田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曹洋溪水质将有所改善,下水库水质也将得到一定改善,工程运行对上、下水库的影响也将进一步减小。

2.地下水环境:本工程施工期及运行期产生的污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会进入地下水补给区,因此,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较小。工程运营后对工程区域地下水水位、流场影响不大,但在局部由于工程防渗及降水措施作用,对局部区域地下水流场有一定影响,在此影响形成新的地下水动态平衡。

3.大气环境影响:本工程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工程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有砂石料加工、混凝土搅拌、弃渣场弃渣、外运料中转堆料场及表土堆存场堆料、爆破、建筑材料的运输、堆放、装卸过程以及材料运输车辆所产生的道路扬尘等,主要污染物为TSP。此外,汽车尾气及施工机械排出的废气,也影响周围空气质量。工程施工对大气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工程竣工,这些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4.声环境影响:受场界噪声或施工车辆噪声影响,昼间、夜间各敏感点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工程施工期间声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工程竣工,这些影响也将随之消失。工程运行期间无噪声产生,无声环境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1)施工期:工程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生产垃圾、土石方弃渣等,不及时处理将会对周围环境及作业人员造成不利影响。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2)运行期:工程运行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机组检修含油废水分离出的废油。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1)土地资源:工程永久占地将造成土地资源的功能和生产力发生变化。由于工程永久性占地较少,且较为分散,各单元占地面积较小。因此,工程永久占地对现有土地利用状况影响很小。临时占用土地,一般仅在施工阶段造成沿线土地利用的暂时改变,大部分用地在施工结束后短期内(1年-2年)能恢复原有的利用功能。临时性工程占地短期内将影响沿线土地的利用状况,施工结束后,随着生态补偿或生态恢复措施的实施,这一影响将逐渐减小或消失。(2)植被:本工程对植被和植物多样性的影响主要为占地对植被的破坏。本工程建设所破坏和铲除的植物区系成分及生态群落类型,主要为广布常见的植物资源及群落生态类型,未发现涉及珍稀或濒危野生植物资源或名木古树。临时转运场堆放洞渣前应剥离表层熟土,妥善保存,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覆土,复绿、复耕。(3)陆域野生动物:工程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占地对动物栖息地的影响;施工噪声和振动对陆生动物的影响;施工期水环境变化对动物生境的影响;施工人员活动对动物的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和人类活动将给野生动物带来惊扰,部分动物将暂时离开以躲避人类活动;随着施工的结束,这些动物将会回迁,施工活动对这些动物的惊扰影响也将随之结束。(4)农业生态:本工程永久占地涉及农业生态类型面积25.99亩,临时用地涉及222.57亩,主要表现为工程占用耕地、果园等,对农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5)水生生态:本项目对水生生物产生影响主要为工程施工期间的涉水施工等过程可能扰动或影响周边水域、水生生境产生一定影响,工程土方开挖,遇到雨季产生水土流失,会对古田溪和曹洋溪水生生物产生暂时影响。上、下库区水体的循环流动对两个水库现有的浮游动、植物的种类组成、群落结构、种群密度等造成一定的影响。古田溪二级水库在抽蓄过程中水位变化较大,水体中上层的鱼类受影响较大,而底层鱼类受影响较小。总体上中上层鱼类生存空间减少,适宜栖息繁衍的水体受抽蓄带来的水位变化所影响。由于鱼类常见的适应能力较强的淡水鱼类,其影响程度可以接受。

古田溪一级水库、二级水库已建成多年,电站按要求泄放生态流量,工程运行期对坝址下游河道水生生态的影响与现状相比几乎没有变化。(6)景观生态:工程永久占地特别是上库进/出水口将造成占地范围内的植被破坏,土壤裸露,对原地形、地貌会造成一定破坏,因此工程建设对项目区景观生态会造成一定影响,但工程占地面积很小,其影响也很小。工程运行期间,翠屏湖水位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上下浮动,但幅度较小,工程对水质的影响仅局限在上库进/出水口附近区域,因此,工程对景区自然景观、水库水位和游览环境影响较小。

7.生态敏感区影响:古田溪一级水库是古田人工湖市级自然保护区、古田翠屏湖省级风景名胜区、古田溪省级森林公园、省级重要湿地的主要组成,本工程利用古田溪一级水库作为上水库,工程运行将涉及上述敏感区。

8.土壤环境影响(1)施工期:施工期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生产物料流失、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渗漏、机械设备跑冒漏滴等导致pH、COD、氨氮、总磷、石油类等进入土壤表层,主要发生在施工生产生活区局部,通过场地硬化、加强施工物料的防流失和污水处理池防渗,以及机械设备的检修和正确使用,并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上述因施工生产导致的浅层地表土壤污染可以得到减免。(2)运行期:项目运行期主要污染物为管理用房生活污水和厂房油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或外排,对周边土壤环境污染影响很小,也不会引起土壤的盐化、酸化、碱化。

工程采取衬砌、帷幕灌浆等措施阻止运行期地下水入渗,正常工况下不会导致区域地下水水位的大幅下降,不会造成区域土壤的沙化、荒漠化。工程利用已建的古田溪一级和二级水库作为上下库,且未改变水库的工程特性,水库淹没面积不变,项目运行期,日内水体在古田溪上、下水库间交换,对库区周边土壤的影响不大。

9.本工程将主变压器布置在地下主变洞第二层,220kV GIS开关站布置在主变洞第四层,220kV高压电缆经由地下GIS开关站后,由出线洞送至地面出线场,大大降低了运行期对外界电磁环境的影响。因此,工程建设运行后对周围电磁环境影响不大。

10. 其他环境影响:(1)水土流失:

工程建设期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时段。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扰动原地貌,破坏地表植被,损坏原有的水土保持设施;施工过程中,进出水口、引水及尾水系统、厂房、场内道路和施工场地的开挖、填筑等活动产生的土石方较多,特别是边坡开挖、弃渣堆置,易造成水土流失。(2)人群健康:施工期施工人员大量进驻,可能对当地原有人群健康造成影响,同时地方性疾病可能对施工人员造成影响。(3)环境风险: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存在潜在的事故风险和环境风险,主要包括矿物油泄漏风险、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污废水事故排放风险、森林火灾等,发生事故风险时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拟采取的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1)加强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成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或林地浇灌等,砂石料加工废水经高效竖流沉淀罐处理后回用于本系统,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本系统冲洗,机修含油废水经隔油气浮处理后回用于本系统,洗车废水经沉砂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本系统,基坑排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林灌和施工用水等,洞室排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和施工用水等。(2)运行期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期电站废油污水治理措施包括变压器事故油池及厂内含油废水处理装置,业主营地生活污水经成套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3)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受古田县城关影响,古田溪二级水库入库支流曹洋溪水质相对较差,为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曹洋溪水质,减少工程运行对古田溪一级水库的影响,古田县应按照印发的《曹洋溪流域污染防治规划》从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农村生活面源污染控制、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农田径流面源控制、水域生态体系建设、强化节水等7个方面开展污染防治措施。

2.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结合工程区社会环境要求,确定引水隧洞施工中的地下水渗漏处理采用“以堵为主、堵排结合”的设计原则。地下厂房系统防渗排水系统设计需遵循“堵排结合、以排为主”的设计原则,并做好防渗处理,减少对地下水的影响。运行期进行定期观测,若有发现地下水渗漏的情况,应及时采取封堵措施,避免周边地下水出现漏干现象。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在所有工地道路和施工现场定期洒水,保持工地有一定的湿度。砂石料与混凝土系统采用全封闭式砂石生产系统,主要生产车间设置布袋除尘系统,制砂生产过程中保证除尘装置正常运行。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或用苫布遮盖严实。中转堆料场、表土堆存场等场地物料存放尽量平整,勤洒水,做好遮挡覆盖。

4.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的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尽量缩短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合系统等振动大的设备应配备、使用减振坐垫和隔声装置,以降低噪声源的声级强度,在施工区场界南侧距离敏感目标较近的区域增设声屏障;施工中加强各种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如使用润滑油等;做好机械设备使用前的检修,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运行时可减少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控制夜间施工,尽量避免高噪声施工活动在夜间(22:00-6:00)进行,尤其是爆破等施工活动;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段时要减速,将车速控制在20km/h以内,禁鸣喇叭。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降低机动车辆行驶时的振动噪声。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古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工程弃渣应及时运至指定弃渣场,并采取相关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废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优化施工布置,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创新施工方法和工艺,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物生境的破坏。科学设置弃渣场,弃渣场应做到先挡后弃;弃渣应运至规定的弃渣场,不得随意向河流倾倒。施工前对表层土壤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并回用,施工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针对弃渣场、施工迹地等,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实施生态修复,有条件或有必要的可以同步开展生态修复。(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在电站建设及运行期间,要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古田溪一级水库最小下泄流量不小于4.42m3/s;古田溪二级水库最小下泄生态流量5.17m3/s。加强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降低工程施工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影响。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范围营造原有生境,并依托古田溪一级水电有限公司和古田县农业农村局在古田溪一级水库库区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主要放流种类为鲢、鳙等滤食性鱼类。

7.生态敏感区保护措施:(1)上库进/出水口设置在古田人工湖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边缘,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尽可能减小施工对自然保护区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用于施工运输道路洒水降尘等,不得排入古田溪一级水库;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发生泄漏污染水库水质,影响库区水生动物。(2)上库进/出水口施工围堰、平台道路等的布局、体量、用材等应该与翠屏湖景区生态环境、周围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建设应严格控制在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禁止在施工范围线外开展施工行为。(3)施工期间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避免和减少对森林公园造成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作业带进行生态重建。(4)工程建设中使用到的各种材料,堆放时要远离湿地,要有相关的防雨水措施,以免污染物通过径流污染水源进而造成下游湿地污染。本项目临时占用的湿地,在工程结束后需进行湿地生态恢复。

8.土壤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期及运行期各类污废水、固体废物应进行处理和处置,避免污染工程周边土壤环境。(2)对工程区内耕地、园地、林地地块进行表土剥离,并运往表土堆存场集中堆置防护,用于后期植被恢复。(3)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机械设备油类的跑、冒、滴、漏对土壤环境的影响。(4)运行期加强库区水质管理,确保水库库区良好的水质,避免因水质污染造成土壤污染或出现酸化、碱化和盐化现象。

9.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开关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均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保证开关站内所有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10.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生活区应定期进行虫媒的灭杀工作,对进入施工区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卫生检疫和定期健康检查,食堂服务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须采取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风险防范措施、风险管理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的要求。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古田溪水力发电厂于2022年11月4日在古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tian.gov.cn/)网站上进行了“福建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于2023年2月20日在古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tian.gov.cn/)网站上进行了“福建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时间均为10个工作日,并在项目周边的松台村、莲桥村、曹洋村、龙亭村等村镇张贴了公告,在网络公示期间于2023年2月24日和2月28日分别在闽东日报上进行项目征求意见稿环评公示;于2023年10月31日在古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tian.gov.cn/)进行了“福建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项目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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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2250389  传真:0593-2295177

电子邮箱:ndsthj@163.com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邮 编:352100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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